位于柬埔寨首都金边的森索区的六月纺织厂已同意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约4,000名员工支付遣散费。这是由公司行政总监Albert Teoh宣布的。
公司的决定是在今年3月工厂因大火烧毁后要求工人提供遣散费的几个月后的鼓动
。上个月,指示六月纺织公司在解雇前向其雇员支付最多三个月的工资,作为通知前的补偿期
。工厂还被指示支付未付的剩余年假和弥偿金,计算方法为15天工资乘以以工作年限为准,最高为六年。
Teoh先生说,已经接受了公司最初提供的每年20美元的工资作为补偿的2,000多名工人,也将根据8月的裁决获得额外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