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已经生产了数千年,但商业行业大约200岁,从1798年举办了棉花杜松子酒的发明。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国家棉花行业已经开发出来,每个都有吉林,贸易,养类甚至繁殖和种子乘法的狭隘实践。
在最近的ICAC调查中,36个国家报告了用于第一类种子的11个不同的名称,在第二类中产生的种子数量较多的名称,并且多个额外的名称通常在后续类别中将种子应用于种子。这种级数的标签抑制了育种者之间的合作,并在种子的生产和销售方面的复杂性。
在2013年9月29日至10月4日,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行了第72届全体会议。除其他结果之外,会员政府批准了秘书处的建议,以在识别棉籽中使用标准命名法。
该命名不包括种子纯度,萌发和认证标准的问题,这些标准留给全国自行决定。廉政公署既不是监管,也不是执法机构,但廉政公署通过展示适合基于共同协议的最佳做法,促进行业改善。政府批准的棉籽的命名是:
育种种子 - 种子产生或由育种者提供的种子仅用于繁殖目的。种子可以乘以公共或私营部门,但总是在育种者的监督下。如果需要,育种者监督将构成认证。
基础种子 - 由种子产生的种子。基础种子将用于乘以品种供应种植种子的种植种子。通过中立机构或自我认证的外部认证将是强制性的。纯度必须至少为99%。
由基础种子产生的经过认证的种子,将提供给种植者。
注册的种子 - 由农民根据他/她自己的监督或向其他农民提供的农民获得注册的种子。注册的种子应携带标签'未经认证。'
商业种子 - 不建议种植种子。商业种子通常会去石油生产和牲畜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