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产业政策与促进部(DIPP)已发布有关外国直接投资(FDI)政策中“集团公司”定义的通知。
“集团公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i)在其他企业中行使26%或以上的投票权的企业;声明说;或(ii)任命另一家企业中超过50%的董事会成员。
新定义已立即生效,并已纳入“ 2013年第一号–合并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中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该政策于2013年4月5日生效。
新的定义有望阻止外国批发公司向其关联公司出售超过25%的商品。
DIPP通知是在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Walmart)及其印度合作伙伴巴蒂企业(Bharti Enterprises)寻求澄清后提出的。 Bharti Enterprises的子公司。
DIPP在2010年将现金和携带公司向“集团公司”出售商品的上限定为25%,因为当时不允许零售领域的F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