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和工业部指定的主管机构贸易救济总局(DGTR)修改了根据1975年关税法和反倾销规则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SSR)的时间表。提交SSR申请的最短时间已从270天减少到180天。
根据DGTR在2017年12月发布的商业通知,规定的SSR申请的最短提交时间为反倾销措施生效前的270天,可以放宽至240天,并有延迟的理由。
“已经观察到,提出SSR申请的时限规定,即在措施期满前270天或在措施期满前有延迟的正当理由前240天,已经带来了合理的纪律程度,并导致SSR申请将在该措施到期之前提交。但是,由于一些不可避免的情况,常常从国内工业界收到代表,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不能遵守规定的至少在措施到期前至少240天的时间表,” DGTR在其第02号贸易通知中说。 / 2020。
由于国内行业在达到270天的最后期限方面确实存在困难,新的《贸易通告》规定了在提交SSR申请措施到期之日之前的180天的上述时限。它说,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机构可以在该措施到期之前的120天内进一步放宽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