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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品牌零售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不违反国际公约

时间:2021-04-17 09:16:18 | 来源:

工商业部解释说,国际投资协议中有两种类型的承诺,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外国直接投资政策适用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

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背景下,市场准入意味着外国投资者进入印度投资空间的能力及其限制。例如,外国多品牌散户投资者只有在政府决定得到通知后才能在印度投资。因此,在那之前,外国投资进入印度市场的途径被禁止。

国民待遇意味着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平等待遇。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本身设想在一系列部门中实行不平等待遇,这体现在部门上限,安全限制等方面。

例如,这意味着,尽管印度投资者可以将100%的资金投资于印度的多品牌零售贸易,但外国投资者仍只能允许其投资51%。此外,该政策的所有附带条件仅应由外国投资者遵守,而不是印度投资者在没有外国投资的情况下建立多品牌商店。

BIPA:BIPA是建立后的投资协议。这意味着,一旦投资者进入该国,除非在成立前明确阐明了国民待遇的限制,否则必须将该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一视同仁。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是一项先决条件,因此,BIPA并未涵盖。

CECA / CEPA:在这些协议中,印度已履行成立前和成立后的承诺。在建立前的承诺中,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受到约束,这意味着任何回滚都需要与伙伴国进行磋商,并且可能需要在其他领域的特许权方面进行交换。

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内,承诺只能在某些特定部门作出(积极上市)。由于在谈判这些协议时不允许进行多品牌零售贸易中的外国直接投资,因此这些协议均不受最近批准的政策的影响。此外,州和地方法规也不是承诺的一部分。

多边/世贸组织:多品牌零售贸易被归类为服务,因此涵盖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

印度未根据《服贸总协定》在这一领域作出任何承诺。因此,该政策对我们在WTO下的承诺没有影响。除了通过GATS的模式3之外,投资不是WTO规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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